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 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 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 ”。及系 ,灌夫罪 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 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 之,幸得 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 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 灌夫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 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 矣。乃有蜚语为 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 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