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 正也,所以禁暴而 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 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 有司皆曰:“民不 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 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 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 夫牧民而 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 能导,又以 不正之法罪之, 是反害於民 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 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 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 帑诸相坐律令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