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 以为人莫及, 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 戏。被一 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 於王,王 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 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 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 子,王、王 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 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 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 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 劾不敬。 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 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 逮捕治王。 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 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 南中尉,乃举兵, 未晚。”是时上不 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 宏即讯验王。 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 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 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 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 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 市。”诏弗许。 公卿请废勿王,诏 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 尉宏赦淮 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 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 王以故不发。 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 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 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 妄妖言,言 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