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 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 色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 五,为官名,悉 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 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, 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 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