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 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 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 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 吉,太一家曰 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 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 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