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 以彫墙。” 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 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 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 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 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 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 ,弃君命 ,罪一也。”遂 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