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 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 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 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 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 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 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