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 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 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 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 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 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 诛之,间 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 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 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 而已,不敢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