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 生子成及彊, 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明 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 无咎与其弟偃相崔氏 。成有罪, 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子。 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 ,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告庆封。庆封与崔杼有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 彊杀无咎 、偃於崔杼家,家 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 御,见庆封。庆 封曰:“请为 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 ,杀成、彊,尽灭崔氏,崔杼妇 自杀。崔杼毋 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 国,专权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