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