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 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 之其弟司徒招 。哀公病,三月,招 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 招发兵围守 哀公,哀公 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 君。四月,陈使使 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 子弃疾发 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 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