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信至国,召所 从食漂母,赐千金。及下 乡南昌亭长,赐百 钱,曰:“ 公,小人也,为德不 卒。”召辱己之少年令出胯下者以 为楚中尉。告诸 将相曰:“此壮士 也。方辱我时,我宁不能杀之邪 ?杀之无名, 故忍而就於此 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