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 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 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 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 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 二十年,法初 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 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 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 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 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 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 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