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 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 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 犯法,所从来 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 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 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 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 害於民为暴 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 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 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 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