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 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 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 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 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 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 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