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 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 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 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 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 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 不用其议, 乃以贾生为长沙王 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