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 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 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 元元,宽贷 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 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 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 算如故。诸 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 诸物,及商以取利 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 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 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 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 算;商贾人轺 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 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 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 ,没入田僮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