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 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 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数归, 厉公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 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。 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 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 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