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, 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