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 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 齐二岁而桓公卒 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 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 赵衰、咎犯乃於 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 桑上闻之 ,以告其 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 孰知其他!必 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 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 子,穷而来此, 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 ,报劳臣,而 怀女德,窃为子羞 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 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 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 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 之肉。”咎犯 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