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 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 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 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 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 怒,欲诛招, 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 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 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 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