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 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 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 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 去心。赵衰、咎犯 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 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 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 人生安乐,孰 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 “子一国公子 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 反国,报劳臣, 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 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 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 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 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