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 河东守尉行县 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 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 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 逮捕勃治之 。勃恐,不知置辞 。吏稍侵 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 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 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 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 益封受赐 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 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 后亦以为无 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 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 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 绛侯狱辞 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 出之。” 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 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 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