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 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 重耳至齐 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 齐孝公之 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 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 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 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 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 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 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 子一国公子,穷 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 不疾反国, 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 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 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 咎犯曰: “杀臣成子,偃之 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 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 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