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 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 齐孝公之立, 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 下谋行。齐女侍 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 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 而来此,数 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 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 窃为子羞 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 功?”乃与 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 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 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 ”重耳曰:“事不 成,我食舅氏之 肉。”咎犯曰: 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