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 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 色尚黄,数用五, 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 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 皆自贾生发之 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 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 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 不用其议,乃以 贾生为长 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