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 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 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 中尉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