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 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