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 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 为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 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 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 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 林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 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