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 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 耳至齐二 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 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 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 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 为命。子 不疾反国,报劳 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 赵衰等谋,醉重耳, 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 大怒,引 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 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 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 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