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 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 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 ,三月,招杀悼太 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 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 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 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 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 围陈。十一月,灭 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