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 子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 ,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告庆封。庆封与崔杼有郤, 欲其败也。 成、彊杀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 崔杼怒, 无人,使一宦者御,见庆封 。庆封曰:“请 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 成、彊,尽 灭崔氏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亦自 杀。庆封为相 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