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 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