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 诏为郎者同署 ,言曰:“孝武 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 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 闻。制曰:‘避诸 死忌,以五 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