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 ,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