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 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