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