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昔者曾子处费,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,人告曾 子母曰:“曾参杀人。曾 子之母曰:吾子不杀人。 织自若。有顷 焉,人又曰:曾参杀人。其母尚织自若也。顷之 ,一人又告之曰:曾 参杀人。 其母惧,投杼逾墙而走。 夫以曾参之贤 ,与母之信也, 而三人疑 之,则慈母 不能信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