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 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 之欲困己 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 公也,极身无 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 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 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 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 蔽忠,言不取苟合 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 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 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 悉忠而不 解,主虽 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 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 是故君子以 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 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 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