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 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 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 无产业者 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 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 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 畜积无有,皆仰县 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 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 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 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 钱四千一算 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 ,轺车以一算; 商贾人轺 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 算。匿不自占 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 者,及其家 属,皆无得籍名田, 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