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 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 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 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 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 。绛、灌 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 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 权,纷乱诸 事。”於是天子後 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 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