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