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 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 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 。意怒,骂曰: “生子不生男 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 今坐法当刑 。妾切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 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 。妾原入身为官婢 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 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