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 亡人、赘婿、贾人 略取陆梁地 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 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 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 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 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 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 禁不得祠。 明星出西方。三 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 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