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 刑罪当传西 之长安。意有五 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 :“生子不生 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 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 书曰:“妾父 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 坐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 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 道莫由,终 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 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 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 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