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 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 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 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 ,事日急,诸公莫敢 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 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 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 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 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