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 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 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 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 後卒获为诸侯。 ”乃卜居之 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 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 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 走。於是 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 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 罪。二十七年, 伐南山大梓,丰大 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 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 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