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百 人东猎。四 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 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 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 纪事,民多 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 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 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 得陈宝。二十 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 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 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 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