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 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 为桂林、 象郡、南海 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 河以东,属之阴山 ,以为十四县,城河 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 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 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 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