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 者同署,言曰:“ 孝武帝时,聚 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 ?五行家 曰可,堪舆家 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 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 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 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 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